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福华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脉冲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2. 采购方式:比选
3. 预算金额:18万元
4. 采购数量:1台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6. 采购范围:需求参数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7.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站查询页面,经查询有上述情形的供应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财务要求:需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5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
①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②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根据国家药监局2022年第18号通告,2022年5月1日前已发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继续有效。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生产地址销售自己注册/备案或生产的医疗器械的除外):
①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按国家规定可免于经营备案,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说明及证明;
②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家药监局2022年第18号通告,2022年5月1日前已发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继续有效。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
①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②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已随法规修订取消,不再作为资质要求。
三、比选报名
1、比选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14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登录“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zbcg.zzuwfy.cn:8788/)”,通过供应商账号登录管理系统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尚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分册。
(2) 报名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资格要求“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请将以上资料与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合并为一份扫描并加盖公章的PDF版,在递交资料报名时间内通过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PDF版资料命名为: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资料。)
四、比选信息
1、比选时间:2026年10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
3、比选地点: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11号楼10楼会议室(1001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名 称: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地 址: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3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1-66916069